駱秉寬:獨董依法行事 勿淪經營權之爭打手

駱秉寬:獨董依法行事 勿淪經營權之爭打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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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29 20:46 中央社 潘智義
(中央社記者潘智義台北29日電)針對上市公司經營權之爭,獨立董事跳上檯面支持某一陣營,中華獨立董事協會理事長駱秉寬今天在會員大會受訪時表示,獨董依法行事,應避免淪為某一陣營打手。
駱秉寬說,確實聽到許多獨董介入上市公司經營權之爭的故事,但狀況都不盡相同,也不方便點名個別公司,但仍希望獨立董事能成為公司治理的中流砥柱。
駱秉寬致辭時指出,公司治理的重心在董事會,董事會的核心在於董事長及獨立董事;常有人質疑,為何獨董要擔負如此重任。首先,公司治理成績不好,外資法人不會買公司股票,外資法人持股較低的公司,不是公司英文溝通介面不好,就是公司治理績效不好。
他說,外資法人不介入的股票,本國法人介入意願也低,公司股票一旦沒有人買,很可能淪為「殭屍股」,就失去資本市場的籌資功能。
他直言,公司治理績效不彰,金融業不能發動非合意併購。根據金管會規定,金融業近3個年度在公司治理評鑑排名前35%,才能發動非合意併購。公司治理評鑑排名在最後一級距的後段班上市櫃公司,或經公司治理評鑑委員會通過認為應不予受評者,公司要公布、揭露個別董事及監察人的酬金,獨董薪資會眾所周知。
駱秉寬強調,獨董如不能自我警惕,在執行業務時有重大損害公司的行為,或違反法令、章程,投保中心得代表投資人提起董監事解任之訴;解任以後,3年之內不能回任,或是擔任其他公司董監事,足以說明獨立董事與公司治理的關係密不可分。(編輯:張良知)109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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