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續報告書內容不實的法律責任

永續報告書內容不實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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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08 15:31 聯合新聞網/會計研究月刊【文.黃帥升、黃正欣】

永續報告書在近年政府政策之推動下,成為上市櫃公司最熱門之議題之一。依臺灣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編製與申報永續報告書作業辦法」(下稱證交所永續辦法)及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上櫃公司編製與申報永續報告書作業辦法」(下稱櫃買永續辦法),實收資本額新臺幣(以下同)20 億元以上之上市櫃公司,應於民國(以下同)112 年編製並申報111年永續報告書;再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甫於 112 年 3 月發布之「上市櫃公司永續發展行動方案(2023 年)」,規劃實收資本額 20 億元以下之上市櫃公司,應自 114 年起編製永續報告書。是以,編製永續報告書即將成為所有上市櫃公司之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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