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股東干政」修法是金管會去年的重大優先推動法案,但因行政院沒有完成討論,來不及送到立法院,基於國會「屆期不連續原則」,程序要重新再來,預計2月1日後會再送行政院討論;強化金融業的大股東監管,外界有強烈的期待,加上金管會也縮小裁罰幅度及力道,新國會應積極回應期待,儘速完成立法。
評論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