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FRS 17將對保險公司之財務報告帶來重大的變革,保險合約之衡量將適用IFRS 17規範之衡量模型並按現時利率折現,保險收入之認列將隨服務之提供而認列並且不包含投資組成部分,虧損性合約亦須立即認列損失。資產負債表部分會計項目如應收保費、保單貸款、應付保險賠償與給付、應付佣金等,因屬保險合約群組衡量之一部分,將不在資產負債表單獨表達。綜合損益表之表達改區分為「保險服務結果」及「財務損益」兩大部分,相關會計項目亦有重大的變動,如新增保險收入、保險服務費用、保險財務收入及費用等,取代過去的保費收入、保險賠款及給付等。以上變革將重大影響保險公司之盈餘型態、財務報表解讀,並更進一步影響保險公司的關鍵績效指標(KPI)。本文將從IFRS 17對KPI之影響、國際實務觀察等面向探討相關之改變及因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