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新併不必附條件過關 金管會:台新金出具承諾書

新新併不必附條件過關 金管會:台新金出具承諾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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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0 2025/04/02 工商時報 魏喬怡、黃于庭
台新金控併新光金控於四個月內,沒有「附條件」取得金管會核准,對此一外界高度關注的合併案,金管會1日說明,此個案主要依五項原則審核,台新金評估併新光金不需增資,並出具「承諾書」,未來15年新壽資本適足率和ICS清償能力可達標,若無法達標會辦理增資,讓子公司回到法定標準。(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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