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櫃員挪用客戶資金 金管會核處800萬元罰鍰

銀行櫃員挪用客戶資金 金管會核處800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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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9 16:17 工商時報

金管會29日通過對國泰世華商業銀行違反法令之裁罰處分案。國泰銀行因接獲客戶反映及內部清查,發現蘭雅分行前交易櫃員涉挪用客戶款項。該行未落實執行磁條重建覆核機制,且未落實執行代收稅款章戳保管、代收信用卡款作業程序,及未確實督導員工遵守行為準則,核有未確實執行內部控制制度之情事,違反銀行法第45條之1第1項及其授權訂定之「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第3條第1項、第8條第1項及第3項規定,金管會依銀行法第129條第7款規定核處800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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