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保險局針對南山產險在進行一般檢查,發現有3項業務疏失,分別為有未於保單生效前完成收費或對信用卡取授權即出單、推出新服務有未由總機構法令遵循主管出具符合法令規章及內部規範之意見並簽署負責,以及辦理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賠案與其他保險同時處理時,有未依規定按理賠金額比例攤付理賠費用之情事,共處以240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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