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成科技(2474)之董事會改選結果,公司派保住所有董事席位,外資股東提名的董事皆未當選。此事件彰顯的是公司法為何要給持股滿1%的股東有董事提名權與股東會提案權?這些事件的肇始點,在於該公司的現金(含約當現金)與金融資產投資部位非常高,而外資股東則在意這些資金用途的規劃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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